一、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 黑政发〔2008〕31号;
二、办理条件
申请开发企业必须是在规划◤控制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落后、居住条件较差、低矮连看着他片的平房区开发建设。
三、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保〓局环评、发■改委立项批复、建设用地人批准书、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
四、办理程序
1、受理:开发企业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被蒙骗证、环保局环评、发改委立项≡批复、建设用地牛批准书、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及市政府请示等相关材料报送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审核: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将开发企业报送∮的有关材料上报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
3、批准:省住建厅审核批准后下发棚户区改造批文。
4、办结: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按照省厅下达的棚户区改造批文实施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一个月
2.承诺时限:一个月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承办科室和联系方式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联系电话:5226623 投诉电话:5226623
八、负责人
张子山
九、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