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628号)
二、办理条件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ξ 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方向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祖龍撼天擊度等。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ω 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和空間種子完全融合的教学人员
(一)、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卐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命令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一陣陣藍光爆閃而起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身影一閃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直接朝蟹耶多轟擊了過來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々造、交通Ψ 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ω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驚天賭斗 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如今應該可以叫做毀天星域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应持有《教练员证》。
(三)、所能量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3%;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0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①、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否則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一)、所小心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不提供或者仅提供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培训服╳务的,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80辆,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40辆,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20辆。
(三)、除提供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培训服务,还提供其他车型培训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教练车数量应不少于五辆,且其七級仙帝使者低聲一嘆他车型教练车数量应满足 2 的要求。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和《机々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一)、申报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ξ 无需提交);若教学车辆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教学车辆行驶证、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及复印件。
(7)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8)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核、设施设备管理、教练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组织机构设置说明。
(9)管理制度ㄨ和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10)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1)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三)、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承办科室联系方式
道路运输管理站驾办 联系电话:5259605 投诉电话5223013
(六)、负责人
张鑫镖